为积极应对疫情给消费和旅游业带来的影响,昨天,厦门发布通知,将此前出台的促消费措施执行期限延长,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支持商家促消费方面,通知明确,“支持商家促销”实施期限从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其间,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及自营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和其他在厦人员发放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其中,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晚上6点到11点时段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给予80%补助。
通知也将拓展线上销售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其间,支持直播电商基地举办直播电商活动,并按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另外,原有的“助力展览展销”实施期限,从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对已报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明年3月31日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奖补。“促进消费便利”实施期限,也从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延长至11月30日,对在此期间申请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并于年底前获批的社区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