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500万及罚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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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补税500多万,罚款近300万!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
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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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严查开始!
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2020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的前车之鉴!
云南税务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最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负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再次提醒各位老板: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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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现金管理7月起
转账超10万需谨慎处理
6月9日,央行发布正式文件!大额现金管理来了,通过冠字号码实现现金实物可追溯!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虽然目前大额现金管理仍处于试点阶段,但也正释放了一些信号,在日常账务处理中,财务及老板需谨慎处理,尤其是房地产、批发零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及经常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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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
人社部可查询企业银行流水
6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人社部发布《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帮大家把重点都划好了,具体如下: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执行查询任务时,可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营业部等提出查询要求,开展查询工作不得少于两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并应当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和《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见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配合。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查询工作。可及时反馈的,应于收到《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当日完成查询并反馈;需要进一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的,原则上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反馈。
所以,以后发工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