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详情点击回顾《跨境电商发展初期财务合规风险及解决方案》)我们通过桃园公司的案例向大家全面展示了初创期跨境电商企业通常会遇到的财务合规问题及解决方案。
最后刘备三兄弟发现,虽然合规问题解决了,但是也相应产生了不少成本,主要体现在税务成本上。
刘备三兄弟这样算了一笔账:预计桃园公司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约2000万元,毛利率约30%,也即毛利润大概为600万元,按照25%的税率,公司需交150万的企业所得税:
相比“走私账”时代,到手的利润缩水不少,三人心理都有落差感。但吃过不合规带来的苦果后,三兄弟不想也不能再重回此前旧路,必须另外再找解决方案,这一次他们又get了一个锦囊——从政策入手,能免则免,应减尽减——这个锦囊几乎相当于送了他们一个“超级大礼包”。
节税礼包
在细说“锦囊”的详细策略前,我们先将我国的税收体系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是复税制体系,具体分为五个大类及若干个税种。
流转税顾名思义,即在商品流转环节产生的纳税义务,也就是只要发生相应的行为,即需要纳税。无论行为本身是否盈利、是否开具发票、是否收到货款等。
所得税是纳税主体在产生盈利后,需要交的税。如果企业无盈利,则不需要交税。
与跨境电商企业层面相关性较高的税种主要有流转税中的增值税、关税以及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里我们先讨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桃园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将在上游批量采购回的货物经过检查、筛选及包装后,再在亚马逊和shopee等平台的店铺销售出去。这一模式非常简单,也是目前大多数发展初期的跨境电商所采用的模式。
如图中两个黄色方块所示,在采购环节由供应商向桃园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对的是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产生在商品的对外销售环节,对于出口商品来说则是在报关环节产生。
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总额。可见在销售商品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在采购环节能取得的进项税额越高,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越少。
但现实中,桃园公司的上游供货方多为小规模企业,不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所以在采购环节,桃园公司能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非常有限,公司不得不多交增值税。
这是跨境电商财务合规过程中的一大痛点。但是我们都知道,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与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并为此出台了多项具体政策,针对这一痛点,就有一项专门政策:
2018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103号)
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 综试区” )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 跨境电商企业” )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即“ 无票免税” 。
通过“无票免税”政策,桃园公司的增值税难题解决了。更让刘备三兄弟高兴的是,在这一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在2019年又推出了一个配套政策, 明确跨境电商企业,如果无法取得进货发票, 企业所得税可以执行核定征收, 解决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9年第36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通俗解释这一政策就是:按收入比例确认应税所得额,不考虑成本,这大大降低了跨境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以开篇我们提到的桃园公司2021年销售2000万元为例,在这一政策下:
可见这是一个真正的“大礼包”,通过表格能更清楚的看到这一政策的优惠力度有多大:
至此,桃园公司的税务问题全部解决。这不但让公司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且使刘备三人终于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司的发展上面,全力以赴壮大桃园公司,期冀在跨境电商领域打下一片更大的江山。
政策要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是自动享受,需要企业主动向税局申请。
实务中,各地税局通常是在每年底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集中审批,获批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即当年申请,次年适用。这就意味着,如果明年想要享受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现在要立刻行动起来了,否则错过年底这个时间窗口,就要再等一年才能享受税收优惠了。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站在阳光下”,而且均为国家层面统一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具有稳定性,更能满足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
既然这是阳光下的政策,享受政策的企业自然也需要做到规范经营、账目清晰,此外这两个优惠政策对于注册地也有要求——即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注册的企业(后附名单)。
合规先行
对于群店模式经营的跨境企业来说,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搭建完整的集团架构,把所有店铺的资金流水合法合规的归集到集团。其次,再以集团为主体,推进相关的资格申报和税务处理。
集团化改造和资金流归集,可以说是整个模式搭建的最关键一环。这一方面是申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解决跨境电商企业股东和公司风险混同的问题。
此外,在这两项优惠政策可与小微企业的纳税优惠政策叠加使用。小微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上限为300万元,跨境电商的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这意味着在7500万收入以内的跨境电商企业,都能满足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以,这一政策能覆盖绝大多数的跨境电商企业,这足够支持初创期的跨境电商企业多年发展。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分别为2.5%,10%。
写在最后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使跨境电商企业能够合法、合规、低成本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经历过粗放式发展后,跨境电商开始面临贸易规则、平台规则、全球消费市场治理以及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多重挑战。2021年,可以说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历史性拐点之年。
新的竞争已经开始,作为企业,越早了解政策、越多利用政策创造发展空间,才能更好迎接挑战、占据先发优势突出竞争重围,实现超越发展。
机会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关于跨境电商财务问题欢迎咨询德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外包专家,40000-333-50 / 1895927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