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目前是非正常户,如果注销应该怎么办?
先解除非正常户,变成正常的状态再办理注销。
2、公司准备要注销,账上还有一部分库存和固定资产,注销前必须清理掉吗?
要的。根据清算的流程和要求是要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往来款进行清算的!
3、我是一般纳税人,不想经营想注销,但账面上有1万元存货,税务上怎么处理?
办理注销,没有出售的存货应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这种行为在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
注意:不是按账面上的1万元确认销项,而是按照市场价!比如,你的存货市场价是13000元,那注销时需要交纳增值税=13000*适用增值税税率。
4、注销的时候,账面显示有1万的存货,但仓库是空的,该怎么办?
很多企业在注销的时候都会遇到,账面库存大于实际的,表明商品卖了没入账。这种情况下,税局给的最轻的处罚就是按视同销售处理,严重的还会有滞纳金和罚款。
5、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库存过大怎么办?
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如果无偿赠送他人,则应视同销售;如果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应作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
当然,也可以打折销售,只要业务真实即可。如果要报损的话,要做进项转出也是要补税的。
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企业帐实不符,也就是货物已销售但企业未做销售处理的,造成账实不符的,还是要按实际的销售收入补征增值税的。
6、假如该公司是做食品贸易,注销时,仓库里有11300元的存货,因管理不善导致过期了,发票也都已经认证抵扣,该怎么办?
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需要做进项税转出。进项抵扣了的必须进项转出!
7、老板曾以借款的名义,从公司拿走了10万块。现在要注销了,需要怎么处理个税?
老板从公司借款,并且在纳税年度终了也没归还,也没有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那么这个款项可以视为红利分配,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8、注销公司时,发现还有增值税留抵税额,注销时留抵也不能退税,是不是可以开一些专票给我的关联企业?
这种想法是严重错误的!如果你没有真实业务的发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属于典型虚开行为,就有可能被定罪,被判刑入狱。
切记!在注销过程中,即使有留抵浪费了,你也不能动起虚开的念头!
9、企业现在准备办理注销,但发现有一笔购进的货物未付货款。对这笔未付清的货款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其他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属于其他收入,应将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10、企业现在准备办理注销,但发现上个月进项认证多了,有留抵退税额能申请退税吗?
根据财税[2005]165号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局都不在退还的。
也就是说,注销后,留抵税额不能退税。或者企业可将相对应的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开专票,将留底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需要注意的,和关联公司是要有真实交易,而非虚开!
11、我是小规模公司,从成立就没有什么业务,就是零,注销太麻烦了,我可不可以放着不用管了?
不可以!公司存在就要报税,没有业务往来也是要零报的,经营不下去就一定要办理注销,切勿不管不顾,这样会产生逾期申报会缴罚滞纳金。
12、公司注销要保留账本和凭证吗?
要的。政策上没有规定,但是最好保留至少三年的账。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但也不排除可能性!
13、公司注销后还会被追征税款吗?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因此,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会对直接负责人或者股东追究刑事责任。
14、公司已经注销,原来客户还了一部分的欠款,可以直接打到股东的账户上吗?
可以。但是,该部分金额归全体股东所有,由原公司章程和法律进行分配。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财产利益的股东对该财产进行分配。
15、老板是自然人股东,不想经营了,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各有利弊。我们从三个角度具体分析下
1)流程的角度讲,股权转让的流程较为简单;
2)从税收的角度讲,如果选择注销,公司账上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需要处置,处置环节会涉及税收,股权转让暂时不涉及这些税收;
3)从账务处理的角度讲,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账还继续保留延续,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