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
“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现将2019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01
# 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海沧区的三高企业。
02
# 申报内容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03
# 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04
# 其他
1.单位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