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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特种行业就,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内容和性质特殊,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行政法规,由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业的总称。
首先,特种行业分为几种,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这里举例说说旅馆业怎么办理。
旅馆业管理
(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