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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

专业 高效 快捷

商家:小振财税在线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501号4F  
销售价 ¥2500.00 原价:¥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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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分支机构这三大类都需要向江苏省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IP地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入网餐饮服务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相关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或行政审批局)申请备案,并取得备案号。逾期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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